前 言
(3) 《史記 · 殷本紀》
《史記》,原稱《太史公書》或《太史公記》,是西漢史學家司馬遷撰寫,大約公元前 100年成書, 即是牧野戰後差不多一千年。這是與紂王有關的部分:
"帝紂資辨捷疾,聞見甚敏;材力過人,手格猛獸;知足以距諫,言足以飾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聲,以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樂,嬖於婦人。愛妲己,妲己之言是從。於是使師涓作新淫聲,北里之舞,靡靡之樂。厚賦税以實鹿台之錢,而盈鉅橋之粟。益收狗馬奇物,充仞宮室。益廣沙丘苑台,多取野獸蜚鳥置其中。慢於鬼神。大聚樂戲於沙丘,以酒為池,懸肉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間,為長夜之飲。
百姓怨望而諸侯有畔者,於是紂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以西伯昌、九侯、鄂侯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喜淫,紂怒,殺之,而醢九侯。鄂侯爭之彊,辨之疾,並脯鄂侯。西伯昌聞之,竊嘆。崇侯虎知之,以告紂,紂囚西伯羑里。西伯之臣閎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馬以獻紂,紂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獻洛西之地,以請除炮格之刑。紂乃許之,賜弓矢斧鉞,使得征伐,為西伯。而用費中為政。費中善諛,好利,殷人弗親。紂又用惡來。惡來善毀讒,諸侯以此益疏。
西伯歸,乃陰修德行善,諸侯多叛紂而往歸西伯。西伯滋大,紂由是稍失權重。王子比干諫,弗聽。商容賢者,百姓愛之,紂廢之。及西伯伐饑國,滅之,紂之臣祖伊聞之而咎周,恐,奔告紂曰:「天既訖我殷命,假人元龜,無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後人,維王淫虐用自絕,故天棄我,不有安食,不虞知天性,不迪率典。今我民罔不欲喪,曰『天曷不降威,大命胡不至』?今王其柰何?」紂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乎!」祖伊反,曰:「紂不可諫矣。」西伯既卒,周武王之東伐,至盟津,諸侯叛殷會周者八百。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爾未知天命。」乃復歸。
紂愈淫亂不止。微子數諫不聽,乃與大師、少師謀,遂去。比干曰:「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爭。」乃彊諫紂。紂怒曰:「吾聞聖人心有七竅。」剖比干,觀其心。箕子懼,乃詳狂為奴,紂又囚之。殷之大師、少師乃持其祭樂器奔周。周武王於是遂率諸侯伐紂。紂亦發兵距之牧野。甲子日,紂兵敗。紂走入,登鹿臺,衣其寶玉衣,赴火而死。周武王遂斬紂頭,縣之[大]白旗。殺妲己。釋箕子之囚,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封紂子武庚、祿父,以續殷祀,令修行盤庚之政。殷民大說。於是周武王為天子。其後世貶帝號,號為王。而封殷後為諸侯,屬周。 "
粗略白話文翻譯:
"紂天資聰穎,有口才,行動迅速,接受能力很強,而且氣力過人,能徒手與猛獸格鬥。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絕臣下的諫勸,他的話語足可以掩飾自己的過錯。他憑着才能在大臣面前誇耀,憑着聲威到處抬高自己,認為天下所有的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蕩作樂,寵愛女人。他特別寵愛妲己,一切都聽從妲己的。他讓樂師涓為他製作了新的俗樂,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賦税,把鹿台錢庫的錢堆得滿滿的,把鉅橋糧倉的糧食裝得滿滿的。他多方蒐集狗馬和新奇的玩物,填滿了宮室,又擴建沙丘的園林樓台,捕捉大量的野獸飛鳥,放置在裏面。他對鬼神傲慢不敬。他招來大批戲樂,聚集在沙丘,用酒當做池水,把肉懸掛起來當做樹林,讓男女赤身裸體,在其間追逐戲鬧,飲酒尋歡,通宵達旦。
紂如此荒淫無度,百姓們怨恨他,諸侯有的也背叛了他。於是他就加重刑罰,設置了叫做炮格的酷刑,讓人在塗滿油的銅柱上爬行,下面點燃炭火,爬不動了就掉在炭火裏。紂任用西伯昌、九侯、鄂侯為三公。九侯有個美麗的女兒,獻給了紂,她不喜淫蕩,紂大怒,殺了她,同時把九侯也施以醢刑,剁成肉醬。鄂侯極力強諫,爭辯激烈,結果鄂侯也遭到脯刑,被製成肉乾。西伯昌聞見此事,暗暗嘆息。崇侯虎得知,向紂去告發,紂就把西伯囚禁在羑裏。西伯的僚臣閎, 夭等人,找來了美女奇物和好馬獻給紂,紂才釋放了西伯。西伯從獄裏出來之後,向紂獻出洛水以西的一片土地,請求廢除炮格的酷刑。紂答允了他,並賜給他弓箭大斧,使他能夠征伐其他諸侯,成為西部地區的諸侯之長。紂任用費仲管理國家政事。費仲善於阿諛,貪圖財利,殷國人因此不來親近了。紂又任用惡來,惡來善於毀謗,喜進讒言,諸侯因此越發疏遠了。
西伯回國,暗地裏修養德行,推行善政,諸侯很多背叛了紂而來歸服西伯。西伯的勢力更加強大,紂因此漸漸喪失了權勢。王子比干勸説紂,紂不聽。商容是一個有才德的人,百姓們敬愛他,紂卻黜免了他。等到西伯攻打饑國並把它滅掉了,紂的大臣祖伊聽説後既怨恨周國,又非常害怕,於是跑到紂那裏去報告説:“上天已經斷絕了我們殷國的壽運了。不管是能知天吉凶的人預測,還是用大龜占卜,都沒有一點好徵兆。我想並非是先王不幫助我們後人,而是大王您荒淫暴虐,以致自絕於天,所以上天才拋棄我們,使我們不得安食,而您既不揣度瞭解天意,又不遵循常法。如今我國的民眾沒有不希望殷國早早滅亡的,他們説:‘上天為什麼還不顯示你的威靈?滅紂的命令為什麼還不到來?’ 大王您如今想怎麼辦呢?” 紂説:“我生下來做國君,不就是奉受天命嗎?” 祖伊回國後説:“紂已經無法規勸了!” 西伯昌死後,周武王率軍東征,到達盟津時,諸侯背叛殷紂前來與武王會師的有八百國。諸侯們都説:“是討伐紂的時候了!” 周武王説:“你們不瞭解天命。” 於是又班師回國了。
紂更加淫亂,毫無止息。微子曾多次勸諫,紂都不聽,微子就和太師、少師商量,然後逃離了殷國。比干卻説:“給人家做臣子,不能不拚死爭諫。” 就極力勸諫。紂大怒,説:“我聽説聖人的心有七個孔。” 於是剖開比干的胸膛,挖出心來觀看。箕子見此情形很害怕,就假裝瘋癲去給人家當了奴隸。紂知道後又把箕子囚禁起來。殷國的太師、少師拿着祭器、樂器,急急逃到周國。周武王見時機已到,就率領諸侯討伐殷紂。紂派出軍隊在牧野進行抵抗。周曆二月初五甲子那一天,紂的軍隊被打敗,紂倉皇逃進內城,登上鹿台,穿上他的寶玉衣,跑到火裏自焚而死。周武王趕到,砍下他的頭,掛在太白旗竿上示眾。周武王又處死了妲己,釋放了箕子,修繕了比干的墳墓,表彰了商容的里巷。封紂的兒子武庚祿父,讓他承續殷的祭祀,並責令他施行盤庚的德政,殷的民眾非常高興。於是,周武王做了天子。因為後世人貶低帝這個稱號,所以稱為王。封殷的後代為諸侯,隸屬於周。"
《史記》中寫紂王的罪行與《尚書》和《離騷》相比幾乎是幾何級數增加,而且極為詳細,可說是歷歷在目。不過事件發生後一千年才有的敘述,如何確定這些罪行都是真的呢?
用歷史分析時局的
(一) 顏回食污
顏回品學優越,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雖然家境貧窮,但能安貧樂道。為人聰敏好學,常常被孔子稱讚。事情發生時孔子和他的弟子被困在陳國和蔡國之間,糧食用盡,孔子的一個弟子出外找到了一些米回來。事件有兩個版本,兩個作者用自己的版本來宣揚不同的觀點。
(1) 《孔子家語 . 在厄》
原文:
孔子厄於陳、蔡,從者七日不食。子貢以所齎貨,竊犯圍而出,告糴於野人,得米一石焉,顏回、仲由炊之於壞屋之下,有埃墨墮飯中,顏回取而食之。子貢自井望見之,不悅,以為竊食也。入問孔子曰:「仁人廉士窮,改節乎?」孔子曰:「改節即何稱於仁廉哉?」子貢曰:「若回也,其不改節乎?」子曰:「然。」子貢以所飯告孔子,子曰:「吾信回之為仁久矣,雖汝有云,弗以疑也,其或者必有故乎?汝止,吾將問之。」召顏回曰:「疇昔予夢見先人,豈或啟佑我哉?子炊而進飯,吾將進焉!」對曰:「向有埃墨墮飯中,欲置之,則不潔,欲棄之,則可惜,回即食之。不可祭也。」孔子曰:「然乎,吾亦食之。」顏回出,孔子顧謂二三子曰:「吾之信回也,非待今日也!」二三子由此乃服之。
網路白話文翻譯:
"孔子被困於陳國與蔡國之間,跟隨的人已經七天沒有吃東西了。子貢的家境算是孔子這麼多徒弟裡面最好的。他隨身帶著行囊,偷偷地溜出去。因為外面的人其實不是要殺他們,只是要把他們看管起來而已,所以他可以偷偷溜出,用他身上帶的貨財去換回來一石米。顏回、仲由拿到米煮了起來,這時,屋簷上有黑黑的灰飄到了飯裡面,只拿灰又拿不起來,所以顏回就用手抓出一撮已經快熟的米,扔掉又可惜,乾脆就把這髒髒的米放進自己嘴巴吃掉了。子貢從三合院窗戶外面正好看到:「呀,還沒煮熟就偷吃?好你個顏回,孔夫子最疼你,竟敢如此偷吃。」子貢就進去問孔子說:「仁人廉士,在困窮的時候、肚子餓的時候會改節嗎?」孔子說:「如果窮困就改節,那就不配稱為仁人廉士啦!」子貢又問孔子:「你最疼的顏回,你認為他會不會窮困就改節?」孔子答:「不會,他一定是仁義的。」子貢就把顏回怎麼偷吃米的事情告訴了孔子。孔子說:「我相信顏回不是一兩天而已,雖然你是這樣說,但是我內心還是不懷疑,或者有什麼原因吧。你稍待,我來問問他。」孔子把顏回召進來說:「我昨晚夢見我的祖先來看我,今日就有米可以吃,我想應該是祖先保佑,去把你煮好的飯拿進來,我先要祭祀一下祖先再吃。」顏回說:「剛剛有黑灰飛到飯裡面,一直給它煮呢,又不乾淨,大家看了一定不高興,想要把它丟掉,這樣舀起來一勺把它丟掉太可惜了,我就把夾著黑灰的那一撮飯吃了,因為人已經吃過,不能祭祀了。」孔子沒有跟顏回說子貢在告他偷吃,只跟顏回說:「哦,是這樣。我也餓了,那我們就開始吃飯吧。」孔子很高興,胃口大開。孔子把顏回召進來的時候,子貢、還有另兩三個學生都在場。顏回出去後,孔子就跟子貢他們說:「我相信顏回,不是等到今天才相信,我相信他一定有緣故的。」從今而後,這些其他的徒弟開始真正地信服顏回了。"
今傳本《孔子家語》是三國時代魏國儒家學者王肅 (195年至 256年) 自稱從孔子二十二世孫孔猛那裡得到的一部記載孔子師生言行的古籍。這個 "顏回食污" 版本宣揚儒家優點: (一) 窮不改節,和 (二) 讚揚孔子信任自己的學生和顏回的品德。
(2) 《呂氏春秋 · 審分覽 · 任數》
《呂氏春秋》是戰國時代末期的一部政治理論散文的彙編。書籍是秦國相國呂不韋 (公元前 291年至前 235年) 召集門客各派學者編纂而成。《呂氏春秋》內容涉及甚廣,兼收道、儒、名、法、墨、農和陰陽各先秦諸子百家言論。據說呂不韋對這本書非常滿意,把它刻在巨簡上,掛在國都咸陽的城門上,並貼出告示說:"各方人士如果有能在書 上增加一個字或者減少一個字的,就賞賜千金"。並把千兩黃金放在書旁邊,表示他說話算話。這是成語 “一字千金” 的來源。
原文:
"孔子窮乎陳、蔡之間,藜羹不斟,七日不嘗粒,晝寢。顏回索米,得而爨之,幾熟。孔子望見顏回攫其甑中而食之。選間,食熟,謁孔子而進食。孔子佯為不見之。孔子起曰:「今者夢見先君,食潔而後饋。」顏回對曰:「不可。嚮者煤室入甑中,棄食不祥,回攫而飯之。」孔子歎曰:「所信者目也,而目猶不可信;所恃者心也,而心猶不足恃。弟子記之,知人固不易矣。」故知非難也,孔子之所以知人難也。"
粗略白話文翻譯:
"孔子在陳國和蔡國之間的地方受困,飯菜全無,七天沒吃上米飯,白天睡著了。顏回去討米,討回來後煮飯,快要熟了,孔子看見顏回用手抓鍋裡的飯吃。一會,飯熟了,顏回請孔子吃飯。孔子假裝沒看見顏回煮飯的情況,站起來說:“剛剛夢見我的父親,這一鍋米飯還沒動過是清潔的,最好先拿來供奉先人。” 顏回回答道:“不可以,剛剛炭灰飄進了鍋裡弄髒了米飯,丟掉又不好,就抓來吃了。” 孔子嘆息道:“所相信的是眼睛,可是眼睛看到的還是不可以相信;應該依靠的是自己的心,但自己的心也不可以依靠。你們記住,要了解一個人不容易啊”。" 所以,要了解一件事情並不難,孔子認為要了解人性本質才難。"
這一個版本出自《呂氏春秋 · 審分覽 · 任數》中最後的一個歷史敘述。 在這章節中作者談論君主治理國家應該注意的地方,第一句便寫:"凡官者,以治為任,以亂為罪。今亂而無責,則亂愈長矣" (粗譯:凡是任用官吏,應該把治理得好看成能勝任,把治理得混亂看成有罪。現在治理得混亂卻不加責備,那麼混亂就更加厲害了)。這一個 "顏回食污" 版本沒有解說儒家學理,沒有讚揚孔子,還說他懷疑顏回。作者是用這一版本來舉證 "知人固不易矣" 的道理,明顯與王肅的《孔子家語》所宣揚的義理不同。
我不知道那個版本正確。似乎兩個作者分別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版本 (或改寫舊版本) 來宣傳自己的見解。
這個現象正在我們週邊常常發生。很多人選擇對自己有利的 "歷史" 來推銷自己的觀點。我們如何能分清事情真假呢?又如何能分清誰的觀點正確呢?
以下是明朝人繪畫的《孔子聖跡圖》集中的 "在陳絕糧":
***
這是 Courtney 獲釋後與家人的合照
唇
不同時代的書籍都有記載紂王的 "不善" 和 "惡"。以下是其中三種:
(1) 《尚書》
周武王伐紂大約發生於公元前 1046年。他們在牧野大戰。戰前周武王作了一篇誓師詞,叫做《牧誓》。這是古籍《尚書 · 周書》的記載;
“武王戎車三百兩,虎賁三百人,與受戰於牧野,作《牧誓》。
時甲子昧爽,王朝至於商郊牧野,乃誓。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
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
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司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婦言是用,昏棄厥肆祀弗答,昏棄厥遺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是以為大夫卿士。俾暴虐於百姓,以奸宄於商邑。今予發惟恭行天之罰。今日之事,不愆於六步、七步,乃止齊焉。勖哉夫子!不愆於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勖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羆,於商郊弗迓克奔,以役西土,勖哉夫子!爾所弗勖,其於爾躬有戮!」”
粗略白話文翻譯:
武王率領兵車三百輛,勇士三百人,在牧野與商作戰,作了《牧誓》這篇戰鬥檄文。
在甲子日黎明時分,周武王率領軍隊來到商國都城郊外的牧野,在那裡舉行盛大的誓師。武王左手持黃色的大斧,右手拿著係有犛牛尾巴的白色旗幟指揮全軍。他說:“遠勞了,西方的人們!”
武王說:“哦! 我們友邦的國君們和治事的大臣們,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們,以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等國的人們,舉起你們的戈,排列好你們的盾,豎立起你們的長矛,我要發布誓詞。”
武王說:“古人說:‘母雞是沒有在清晨報曉的;若母雞報曉,說明這戶人家就要衰落了。‘ 現在商紂王只聽信婦人的話,對祖先的祭祀不聞不問,輕蔑廢棄同祖兄弟而不任用,卻對從四方逃亡來的罪惡多端的人,推崇尊敬,又是信任任用,以他們為大夫、卿士。這些人兇惡虐待百姓,違法作亂於商邑。現在,我姬發奉天命進行懲討。今天的決戰,我們進攻的陣列的前後距離,不得超過六步、七步,要保持整齊,不得拖拉。將士們,奮勇向前啊!在交戰中幾次不超過四、五回合,六、七回合,就要停下來整頓陣容。奮勇向前啊,將士們!希望你們個個兒威武雄壯,如虎如貔、如熊如羆,前進吧,向商都的郊外。在戰鬥中,不要攻擊制服從敵方奔來投降的人,要用他們為我們自己服役。奮勇前進啊,將士們!你們如果不奮力向前,你們自身就會被殺。"
一般來說,誓師詞都盡量寫對方的壞事來支持出戰的合理和合法性。《牧誓》中只說紂王 聽信婦人的話、不祭祀祖先、不任用同祖兄弟,任用壞人做大官,和讓這些壞人做違法的事及虐待百姓。
(2) 《離騷》
到了約公元前三百年 (即牧野戰後七百年左右),戰國時期的屈原 (约公元前 340年至前 278年) 在他的 《離騷》有兩處提及紂王。
(a) "何桀紂之猖披兮,夫惟捷徑以窘步"。 (粗略白話文翻譯: 夏桀和殷紂多么狂妄邪惡啊,貪圖捷徑以至走投無路。)
(b) "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長。" (粗略白話文翻譯: 后辛 (亦即紂王) 把忠良剁成肉醬啊,殷朝天下因此不能久長。)
屈原似乎找到 (或聽說) 了紂王的新罪證,還將 "貪圖捷徑" 和 "把忠良剁成肉醬" 列為戰敗的主因。我不知道甚麼是貪圖 "捷徑"。可是 "剁成肉醬" 的罪行沒有被《牧誓》提及。
上文的子貢大約生於牧野大戰後五百年。楊朱約生於大戰後六百年。屈原稍為晚一點。子貢和楊朱都不相信坊間說的 "紂之不善"。不過屈原卻信了,更把其中一些 "不善" 寫入《離騷》,用以支持他治國的主張。這和 "顏回食污" 的版本發展有些相似。
(3) 《史記》
最後,
常常聽人說 "歷史是一面鏡子" 和 "這是歷史的教訓",跟著便說出一篇大道理。可是歷史有多真實?如果歷史不知真假,用不真實的 "歷史" 得出來的道理有甚麼價值?這是一個應該思考的議題。以下讓我們看看一些 中、外 歷史的例子。在這一頁我們先看中國歷史,在下頁我們再看外國歷史。
(一) 紂王
紂王是商朝最後一位國王。大約公元前 1046年被周武王在牧野打敗,縱火自焚而亡。據說紂王是一個殘暴的統治者。以下是一本七年級的中國歷史教科書其中一頁的下半,裏面寫他 "荒淫無度"、"窮奢極欲"、"還用酷形,殘害人民":
真的嗎?
在中國歷史春秋戰國時期,已經有人對這種說法提出疑問。以下是其中兩人:
(1) 子貢 (子貢是春秋末年衞國人,大約活在公元前 520年 - 446年)
《論語 子張》
子貢曰:"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 惡皆歸焉。"
粗略白話文翻譯:
子貢說:"紂王的壞處,並不是大家說的那麽糟糕。所以君子最討厭處於下游。如果處於下游,天下的一切壞事都會加在他的頭上。"
(2) 楊朱 (楊朱,戰國時期人,約活於公元前 440年 - 360年,生平已不可考):
《列子 楊朱》
楊朱曰:「天下之美歸之舜、禹、周、孔。天下之惡歸之桀、紂。」
粗略白話文翻譯:
楊朱說:"好的事情,人人都說是 舜、禹、周公、和孔子 做的;壞的事情,人人都說是 桀 和 紂 做的"。
跟著,讓我們看看 "歷史" 是怎樣寫的,再判斷子貢和楊朱的話是否有道理。
在犯罪調查期間,警方派了肖像素描員與 E.J. 和 Rivera 合作繪製襲擊者的面貌素描。但因為他們沒有記住足夠的細節所以未能完成素描。幸好兩人對襲擊者留有一些印象 (白人,棕色頭髮,20 多歲,身高約 5 英尺 10 英寸,中等身材,留山羊胡),警方可以追查案件。根據這些描述和其他線索,警方懷疑 Courtney 是襲擊者。一名偵探員把六個人的照片 (包括 Courtney 在內) 給 E.J. 辨認。她說她不太確定襲擊者是誰,但指出 Courney 最有可能是襲擊者。她把認人的信心程度評定為 60%。Rivera 也看了照片,他也指出 Courtney 最有可能是襲擊者。
Courtney 有多種犯罪紀錄——小偷、肇事逃逸、吸毒、和破壞財物。在 E.J. 被襲擊那週,他是處於緩刑期,要定期作毒品檢測。剛好他的藥物檢測呈陽性,違反了緩刑條款。由於意識到自己可能因違反緩刑規定而入獄,他逃往德克薩斯州。警方搜查了 Courtney 的儲藏室,發現了一個毒品實驗室,以及超過 20 萬美元的現金和幾件武器。 他後來在德克薩斯州被捕並被帶回聖地亞哥。
Courtney 被指控性侵 E.J. 。在2006年的審判中,E.J. 和 Rivera 在法庭上都表現得十分自信。這是審判時的一部分法庭記錄:
控方:你確定被告就是攻擊你的人嗎?
E.J.:是的,我確定。
控方:你心裡還有什麼疑問嗎?
E.J.:不……我永遠不會忘記他的樣子。
控方:您是否確定被告是攻擊 E.J. 的人?
Rivera:完全沒有疑問。
在法庭上,Courtney 提供了不在場證據。他的繼父 Rick Gambino 和一名同事作證說,襲擊發生時,Courtney 正在與他們一起在一所郵局進行一項建設工程。一名郵局工作人員作證說,Courtney 看起來就像當天在那裡的工作人員。Courtney 的律師也傳喚了一位曾在史丹佛大學和耶魯大學任教的記憶心理學家來作證。他說目擊者的認人記憶只有大約 50% 是正確的。檢察官反駁,告訴陪審團:“E.J. 告訴過你們,被告是如何用他的臉蹭她的臉的,他是如何觸摸她的,他是如何看著她的,他是如何站在她身上的,如何騎在她身上的,難道我們能相信她無法認出對她做這些事的人嗎?”
襲擊者沒有留下指紋,而且幾乎沒有物證。 DNA 檢測結果並不明顯。檢察官的核心證據是這兩名證人的證詞。他們的證詞非常有力,以至於陪審團忽略了不在場證據。 2006 年,Courtney 被裁定有罪並被判處終身監禁。
2010 年,一個名為 "加州清白計畫" 的組織對 Curtney 的案件進行了調查,因為審判後的新資料使組織成員懷疑判決是否正確。他們使用近期才有的高靈敏度 DNA 檢測技術,在 E.J. 的物品中沒有發現 Courtney 的 DNA,反而發現 DNA 與另一名有案底的男子相符,後來確定該男子在案發時居住在距離犯罪現場三英里的地方。該男子比 Courtney 小三歲,並且具有相同的一般特徵——相同的種族、相同的體型、相似的身高、頭髮顏色、和留有山羊胡。
後來有人拿了一張該男子的照片給 E.J. 和 Rivera 觀看。兩人均表示不認識照片中的人,而且肯定那人不是襲擊者。
基於這些證據和其他新證據,Courtney 在監獄服刑 8 年後,聖地牙哥地區檢察官於 2013 年 6 月 24 日撤銷對 Courtney 的指控,法院宣告 Courtney 無罪並把他釋放。這是 Courtney 出獄後 "加州清白計畫" 製作的一段視頻:
在片中檢察官解釋了撤銷控罪的原因:
"在 Uriah 入獄八年後,我們終於知道,他不是那天的襲擊者。我們之所以知道這一點,是因為 DNA …… 我們在受害者的衣服上發現了生物物質,但與 Uriah 不符。但這不足以證明他無罪,因為誰知道 DNA 怎麼來的呢?僅僅因為 DNA 不是某人的,並不意味著什麼 …… 符合的是一個住在該地區、長得和 Uriah 很像的人。而受害者並不認識他,對她來說,他是個陌生人。我們把所有這些資訊綜合起來,從初步的薄弱面貌識別,到與資料庫的匹配,一切都很清楚 ……”
一般來說,人們對人物和事件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轉弱。在這個案子裏,為什麼襲擊者的虛假形像在目擊者的記憶中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強 -- 從認人信心 60% 到 "我永遠不會忘記他的樣子" ?
在調查期間,警方和檢察官都會多次會見 E.J. 和 Rivera。因此兩人都知到 Courtney 是積犯 和在 E.J. 被襲後逃離到德州。這些資訊影響了兩人的記憶。襲擊者的模糊影像漸漸被 Courtney 的樣貌取代,因而堅信 Courtney 是襲擊者。
另一個值得討論的是陪審團的裁決。在美國,定罪的標準是 "無合理懷疑"。只要被告能提出合理疑點,便不能定罪。Courtney 提供了專家意見和不在場證據,不過陪審團認為都不是合理疑點,裁定 Courtney 有罪。
早前的網頁提及的《The Yoga Darśana》指出 "證詞" 是人們獲取知識的一種渠道。陪審團便用這個渠道來獲取案情的知識。從這個案例可見,人們並不容易從 "證詞" 中得出正確知識。本網站有一個相關網站裏面有更多陪審團依賴證詞而判錯案的例子,可以作為參考。
找到了一個 被告
***
在 Uriah Courtney 的案件中,很明顯目擊者最初對攻擊者的記憶很模糊。他們認為考特尼是警方照片陣容中最有可能的人(置信度為 60%),因為在幾張照片中,考特尼可能是與他們對襲擊者的模糊記憶最匹配的人。從那時起,他們對自己身份的信心與日俱增,直到 E.J.她說「永遠不會忘記他的樣子。」此外,隨著他們對科特尼是襲擊者的信心增強,他們對真正襲擊者的記憶也被抹去了。
沒有理由相信 E.J.裡維拉並沒有誠實作證。一般來說,人們對影像和事件的記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退。為什麼襲擊者的虛假形像在目擊者的記憶中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強?
當警方將注意力轉向考特尼時,他的藥物檢測呈陽性,違反了緩刑條款。由於意識到自己可能因違反緩刑規定而入獄,他逃往德州。警方搜查了考特尼的儲藏棚,發現了一個甲基安非他命實驗室,以及超過 20 萬美元的現金和幾件武器。 他後來在德克薩斯州被捕並被帶回聖地亞哥。
他們都說最有可能是 Courtney。不
她說她不太確定攻擊者是誰,但指出考特尼的照片最有可能。她將自己的自信心程度評定為 60%。對於像 E.J. 這樣處於脅迫之下的人來說,這種程度是正常的。裡維拉看了看陣容,並指出考特尼是攻擊者。
與素描藝術家合作繪製了襲擊者的綜合素描。由於他們沒有記住足夠的細節來完成草圖,所以努力失敗了。兩者都是 E.J.裡維拉對襲擊者進行了大致描述:白人,棕色頭髮,20 多歲,身高約 5 英尺 10 英寸,中等身材,留山羊胡。根據這項描述和其他線索,警方懷疑考特尼是襲擊者。一名偵探整理了包括考特尼和其他 5 人的照片。 E.J.她說她不太確定攻擊者是誰,但指出考特尼的照片最有可能。她將自己的自信心程度評定為 60%。對於像 E.J. 這樣處於脅迫之下的人來說,這種程度是正常的。裡維拉看了看陣容,並指出考特尼是攻擊者。
考特尼有犯罪紀錄——小偷小摸、肇事逃逸、吸毒和故意破壞。本週 E.J.已被拘留,目前處於緩刑期。當警方將注意力轉向考特尼時,他的藥物檢測呈陽性,違反了緩刑條款。由於意識到自己可能因違反緩刑規定而入獄,他逃往德州。警方搜查了考特尼的儲藏棚,發現了一個甲基安非他命實驗室,以及超過 20 萬美元的現金和幾件武器。 他後來在德克薩斯州被捕並被帶回聖地亞哥。
考特尼被指控對 E.J. 實施性侵犯。在2006年的審判中,兩名證人在法庭上都表現得十分自信。來自審判記錄:
公訴方:你確定被告就是攻擊你的人嗎?
E.J.:是的,我確定。
公訴方:您心裡還有什麼疑問嗎?
E.J.:不……我永遠不會忘記他的樣子。
控方:您是否懷疑被告是攻擊 [E.J.] 的人?
安吉爾·裡維拉:一點也不。
在審判中,考特尼提供了不在場證明。他的繼父里克·甘比諾 (Rick Gambino) 和一名同事作證說,襲擊發生時,考特尼正在與他們一起在中途郵局進行一項建設項目。一名郵政工作人員作證說,考特尼看起來就像當天在那裡的工作人員。考特尼的律師也傳喚了一位曾在史丹佛大學和耶魯大學任教的記憶心理學家來作證。他作證說,目擊者的證詞只有大約 50% 是正確的。檢察官反駁道,告訴陪審團:“[E.J.] 告訴過你們,被告是如何用他的臉蹭她的臉的,他是如何觸摸她的,他是如何看著她的,他是如何站在她身上的,如何騎在她身上的,難道我們能相信她無法認出對她做這些事的人嗎?”
庭審中沒有指紋,幾乎沒有物證。 DNA檢測結果尚無定論。檢察官案件的核心是這兩位證人的證詞。他們的證詞非常有力,以至於陪審團忽略了不在場證明的證詞。 2006 年,考特尼被判有罪並被判處終身監禁。
2010 年,加州清白計畫對考特尼的案件進行了調查,因為審判後的資訊使人們對判決產生了嚴重懷疑。使用新開發的高靈敏度 DNA 檢測技術,在 E.J. 的物品中沒有發現 Courtney 的 DNA。 E.J. 物品上的 DNA 經過了聯合 DNA 索引系統的檢測,這是一個包含罪犯檔案的國家資料庫。 DNA 與一名男子相符,後來確定該男子在案發時居住在距離犯罪現場三英里的地方。該男子比考特尼小三歲,並且具有相同的一般特徵——相同的種族、相同的體型、相似的身高和頭髮顏色。
後來,E.J.和里維拉看到了一張與聯合 DNA 索引系統相符的罪犯的照片。兩人均表示不認識他,而且他不是攻擊者。
基於這項證據和其他證明其無罪的證據,考特尼在監獄服刑 8 年後,於 2013 年被法院宣告無罪並獲釋。這是考特尼出獄時加州清白計畫製作的一段影片:
聖地牙哥地區檢察官於 2013 年 6 月 24 日同意撤銷對 Uriah 的指控,他解釋了自己的決定:
八年後,在烏裡亞入獄八年後,我們終於知道,他不是那天的攻擊者。我們之所以知道這一點,是因為DNA……我們在受害者的衣服上發現了生物物質,但與烏裡亞不匹配。但這不足以證明他無罪,因為誰知道DNA是怎麼來的呢?僅僅因為DNA不是某人的,並不意味著什麼……匹配到的是一個住在該地區、長得和烏裡亞很像的人。而受害者並不認識他,對她來說,他是個陌生人。我們把所有這些資訊綜合起來,從初步的薄弱面貌識別,到與資料庫的匹配,一切都很清楚……”
這是考特尼獲釋後與家人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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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提到人們常常高估自己的能力。這也是一個族類假象。這缺陷使我們常常犯錯 -- 包括判斷事物的真假。請看下面的視頻 [視頻長約 2分鐘; 英語音頻] ) 。這是視頻的部分中文翻譯:
"你是否真的覺得自己擅長辦事? . . . 正確知道我們與其他人在能力上的比較不僅僅是一種自尊的提升、它幫助我們弄清楚何時可以根據自己的決定和直覺來處理事情,及何時需要尋求他人的幫助。 但心理學研究表明,我們並不擅長於準確地評估自己的能力。事實上,我們常常高估自己的能力。 . . . 超過一百項研究表明人們擁有虛幻的優越感。我們判斷自己比別人好,以至於違反了數學定律。 當兩家公司的軟體工程師被要求評估自己的能力時,一家公司有 32% 的工程師和另一家公司的 42% 的工程師將自己排在前 5%。 . . . ."
{video images/First/OverEstimateAbility.mp4}
在以後的網頁,我會討論人們的其他缺陷 -- 因為想提升能力的第一步是認清自己的缺點。否則,很多騙子便利用我們的心理瑕疵來欺騙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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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Ganganatha Jha 的注釋,感知是用 眼、耳、鼻、舌、身 直接感受而得的知識。俗語有云: "眼見為實"。 很多人認為這是最可靠的知識。
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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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一個實驗用了不同的學生群體看了另一個車禍影片。被問:"汽車撞毀時車速大約有多快?" 的學生通常估計車速高於被問: "汽車碰撞時車速大約有多快? " 的學生。)
在第一個實驗
的
修改記憶
1974年兩名華盛頓大學的研究員 (其中一人是前文提及的 Elizabeth Loftus) 發表了一篇研究報告,指出有些人的記憶會受外界影響而修改。這是報告的其中兩段:
"150 名學生參加了這項實驗,他們分成不同規模的小組。首先播放了一部涉及多輛車的車禍影片,隨後進行了問卷調查。影長不到 1 分鐘;影片中的車禍持續了 約 4 秒。影片結束後,學生收到問卷,要求他們先用自己的語言描述事故,然後回答一系列有關事故的問題。最關鍵的問題是詢問車輛的速度。有 50 名學生被問:"汽車 撞毀 時的速度大約有多快?" 50 名學生被問: "當它們相互 碰撞 時車速大約有多快? " 50 名學生沒有被問及車速。
一週後,學生返回觀看電影的地方,但沒有再次觀看影片。 他們回答了一系列有關事故的問題,其中最關鍵的問題是:"你看到碎玻璃了嗎?" (事故中沒有碎玻璃)。學生在回答時勾選 “是” 或 “否”。這個問題是總共 10 個問題中的一條,並且在不同位置隨機出現。雖然事故中沒有碎玻璃,但由於碎玻璃通常與高速行駛時發生的事故有關,因此我們預計,那些曾被問及 "撞毀" 的學生比較多會回答看到碎玻璃。"
研究員的預測是對的:有百分之三十二被問及 "撞毀" 的學生答 “是”,而只有百分之十四被問及 "碰撞" 的學生答 “是”。
從這實驗,研究員的結論是事件發生後提出的問題可以影響人們對事件的記憶。
有些學者指出這只是一項實驗,未必能反映出現實情況。讓我們看看一個真實經法庭審判的刑事案件
我們都知道積谷防饑的道理,所以留下了一些錢作將來養老之用。很多人覺得銀行利息低,存款收益少,甚至追不上通膨,所以便購買股票。
現代人生活太忙,沒有時間研究
現在讓我們看看飛行訓練。學員降落是否平穩是受很多因素影響。例如學員在降落時的精神狀態,風速是否改變,環境有沒令學員分心 (例如忽然有隻飛鳥出現),等等。我稱這些因素為 "附加" 因素。
在訓練期間每個學員在不同時間有不同的水準。這個水準是慢慢提升的 (可能要練習降落幾十次才能提升一級)。所以在某一次降落的成績是學員那時期的水準加上當時的"附加" 因素。這個 "附加" 因素可以是正或負,可以是多或少。當 "附加" 因素是正和多時,飛機著陸便很平穩。反之著陸便很顛簸。
統計學家曾經花了很多時間研究 "平均" 和 "附加" 因素的問題。他們發現很多事物都遵循一個 "迴歸到平均值" 的規則。這就是說假如有一次表現遠高於平均數 (亦即 "附加" 因素是正面和很多),下一次同樣是遠高於平均數的機會不大 (注意:不是沒有機會)。大多數情形是下一次表現差些甚或低於平常水準。所以有些人把 "迴歸到平均值" 的規則戲稱為 "回歸平庸"。
如果 "迴歸到平均值" 規則是正確,學員被誇獎後的表現多數是差些或者不合格,除非教官鼓勵的影響高於其他 "附加" 因素。所以教官們的結論很有可能是錯的。
個時間學員
兩名以色列心理學家在 1973年發表了一篇報告,其中一個研究對象是一間飛機駕駛學校的一群飛行教官。一般來說,商業飛行學員需要超過一千小時的駕駛飛機訓練才可以畢業。駕駛飛機其中最困難的是降落,所以在訓練期不少時間是練習著陸。
這所學校鼓勵教官向學員提供教育界推薦的即時正面鼓勵。當一個學員把飛機平穩降落時,教官們使口頭誇獎學員。很快教官們就注意到,在對學員平穩著陸進行誇獎之後,通常這學員下一次會出現糟糕的著陸。在多次看到這種現象後,教官們得出的結論是,口頭鼓勵對學習不利。
教官們的結論是否正確?
以下是美國明尼蘇達州大學出的一篇關於 正面鼓勵何教育指引 的一段:
如果有興趣閱讀笛卡兒這本著作,請點擊以下鏈結:
談談方法 (王太慶 譯)